内蒙古自治区将军衙署博物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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提交即同意《参观旅游须知》相关条例

参观旅游须知

内蒙古自治区将军衙署博物院是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,国家二级博物馆,面向社会免费开放,具体参观游览须知如下:

一、参观游览时间:930——1630

每周一闭馆设备维护 (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)

二、参观方式:游客凭身份证免费参观。

(疫情中风险及以上地区,游客须提供7天内核酸检测报告证明)

三、参观游览注意事项

1每日定时免费讲解:

疫情防控期间不提供人工讲解服务,请关注微信公众号或扫二维码自行参观;

2根据疫情防控要求,将军衙署博物院单日最大观众接待量不得超过1500人,超过上限时将采取临时闭馆措施,感谢理解和配合;

3、疫情防控期间,须全程佩戴口罩,自扫健康行程码、测量体温、携带身份证原件进行登记后方可入馆;排队及参观过程中,须与他人保持1.5米以上安全社交距离,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的引导指挥,自觉排队、遵守规定;

4、为确保文物安全,室内避免使用闪光灯等照明设备对文物进行拍摄;未经许可,请勿在景区内使用摄像摄影、航拍等大型专业设备进行直播、自媒体、商业性拍摄等活动;

(如有拍摄需求,请与景区宣教部联系,联系电话:6901603

5、未成年人、年老体弱及行动不便者,应在监护人陪同下进行参观游览;精神病患者、醉酒者、衣冠不整者及携带宠物、易燃易爆物品者谢绝入内;

6、不便携带的非贵重物品可到游客服务中心寄存处免费寄存;

7、请勿在景区内吸烟、随地吐痰、乱扔杂物、大声喧哗;

8、请您注意安全警示,遵守游览秩序,爱护公共财产和展览设施,保护文物古迹。不攀爬触摸文物,不乱涂乱画,不乱踩踏草坪。请勿攀爬、翻越安全防护栏,请勿进入未开放的展览区域,院内监控系统已开启,请您文明参观;

9、请您自觉遵守相关法律、法规及将军衙署博物院的相关规定;

10、最终解释权归内蒙古自治区将军衙署博物院所有。